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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转让纠纷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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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关于房地产所有权交易相关之合同纠纷问题,其处理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方法:(1)以协商方式加以解决;(2)启用司法诉讼做出裁决。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可通过和解或调解等方式解决合同中所包含的争议性问题。如若当事人主动选择放弃和解或者调解这些解决方案,亦或是经过努力后仍然无法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他们可以依据在签署合同之前所签订的仲裁协定,前去相应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程序。此外,他们还可以直接联络当地的人民法院执行起诉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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