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进行个人身体伤残鉴定时通常会要求提交如下文档材料: 兹谓之身份证件; 相关的病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门诊病例、入院诊疗病案、诊断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的手术记录等,这些皆能对伤者的身体状况及其治疗过程进行详细的反映。 此外,可能还需提供影像学检查的胶片与报告,例如X射线摄影、计算机断层扫描(CT)、磁共振成像(MRI)等。 最后,鉴定委托书亦为必备之物,若系由法院或其他相关机构所委派,则需提供相应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